
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将三地改革探索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向全国发布,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此次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国家层面正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国深化改革进程。
在此次总结推广的经验举措中,深圳有16条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脱颖而出。其中,13条面向全国广泛推广,另有3条拟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推广。这16条经验含金量高、成色足,主要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发展、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五个核心方面,精准对接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需求。
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方面,深圳推出了5项极具前瞻性的创新做法。主要包括实行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制度,为新业态发展扫清准入障碍;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制度,打造“数据+场景”联合创新生态,加速技术落地;同时,针对医疗健康这一关键领域,建立人工智能医疗数据开放和诊疗服务、器械产品培育机制,并创新药物进口和临床试验服务机制,极大提升了前沿科技的转化效率。
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面,深圳立足长远,推出了3项基础性举措。通过推动新兴领域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打破传统学科壁垒;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有效破解了高端人才引进与留用的编制瓶颈;同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产业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围绕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深圳在空间治理上大胆破局,推出4项创新做法。不仅优化了低效工业用地搬迁补偿、集约利用和政府收储方式,还构建了土地空间立体化开发利用全链条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推进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登记确权与空间分层利用,让城市地下、地上空间的产权更加明晰,并同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场景化应用,赋能城市精细化治理。
在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发展方面,深圳展现了国际化大都市的担当,推出2项创新做法。一方面创新离境退税退付模式,提升国际消费吸引力;另一方面构建“海空一体”复合型口岸等新型通关服务模式,大幅提高了跨境物流与人员流动的便利化水平。
在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方面,深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出2项便民利企举措。创设了全过程无介质、零费用、零跑动、可追溯的登记注册电子签名制度,极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办事成本;同时在司法领域推进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办理,切实提升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群众获得感。
回顾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历程,这是一条持续深化、不断结出硕果的改革之路。此前,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发文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紧接着在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委,再次下发通知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22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到了2024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发文推广深圳8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
连同此次最新推广的16条经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已累计有61条经验获全国推广,另有3条面向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这些从基层实践中提炼出的制度成果,不仅彰显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突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更为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复制推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深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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